为应对日益复杂严峻的海上维争需要,近十年来海上执法力量持续进行了多轮重大改革,组建海警部队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在2013年之前,中国的海上执法分散在农业部渔政、国家海洋局海监、边防海警、交通运输部海事、海关总署缉私等多支队伍。2013年机构改革,整合相关职能,组建中国海警局,打造了一支综合性、专业化的海上执法力量,由国家海洋局、双重领导。
在建制上,海警总队为正军级规格,下辖北海海区指挥部、东海海区指挥部、南海海区指挥部,3个指挥部为副军级。在沿海各省、市、县分级设海警支队(师级)、海警大队(团级)、海警工作站(营级)。三大海区指挥部还直辖有相应的机动支队、航空大队。
与其他军级单位相比,海警总队除了设有常规的参谋部、工作部、后勤部、纪委之外,还设有专门的“执法部”,专司海上执法。
海警总队成立后,职能极其广泛,统一负责海上安全保卫,开展巡航、警戒,值守重点岛礁,管护海上界线,维护海上治安秩序,打击海上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监管海岛保护、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海底缆线管道保护、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海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案件调查处理。
海警总队与海军、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农业农村部渔政局、海关总署缉私局以及公安系统的海岸总队等,在工作中协作配合衔接。海事局主要负责海上、内河、湖泊航运秩序及打捞救助等,内陆省份同样设有海事局。
渔政局负责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开展禁渔禁捕,打击非法捕捞。海警开展打击海上缉私,并与海关总署缉私局对接,进行情报共享,移送后续调查。
山东、海南等沿海省份公安厅还组建了海岸总队,负责海岸、港口、码头、滩涂、停岛屿等沿海地区的治安,但海上环节的工作由海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