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山西吕梁一小区发生高层住宅电缆井火灾,导致5人遇难。那么,电缆井有哪些火灾隐患,应该如何规范管理呢?靠山屯为大家整理了以下资料,供参考:
(1)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部分电缆井内存在强弱电的电缆缠绕不清、线缆未穿管保护、线路老化等现象,极易引发火灾。
(2)电缆井内堆放杂物。部分居民把电缆井作为临时仓库,把破纸壳、塑料瓶堆放在里面,一旦有烟头等火星掉入,极易引发火灾。
(3)未做好防火封堵。当电缆井内发生火灾时,线缆的包皮材料容易被引燃,这些材料燃烧后会产生剧毒的浓烟。而电缆井从建筑物的底部贯穿顶部,像一个烟囱一样,如果没有做好防火封堵,形成“烟囱效应”,加速火势向上层蔓延,浓烟在楼道聚集,极易造员伤亡。
6.3.2 电气竖井、管道井、排烟或通风道、垃圾井等竖井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1.00h 。
6.3.3 除通风管道井、送风管道井、排烟管道井、必须通风的燃气管道竖井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竖井可不在层间的楼板处分隔外,其他竖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防火分隔组件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楼板的耐火性能。
6.3.4 电气线路和各类管道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竖井井壁、建筑变形缝处和楼板处的孔隙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防火封堵组件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防火分隔部位的耐火性能要求。
4 对于其他建筑,门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丙级防火门的要求,当竖井在楼层处无水平防火分隔时,门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乙级防火门的要求。
第二十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应当在每层楼板处进行防火封堵,管井检查门应当采用防火门。
物业单位要每天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电气竖井各层的防火封堵、杂物堆放等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