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杨海龙去厂里值夜班莫名死在厂区,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从最初认定杨海龙盗窃时高坠致死,到后来的警方认定无事实发生不予立案,再到之后的工伤申请不予认定,王女士的心里有着无尽的悲伤和无数的疑问。而她最想弄清楚的是,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
今年同为44岁的王女士和丈夫杨海龙家住驻马店市遂平县瞿阳镇英华路东片家属楼,杨海龙则是位于该县城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遂平分公司的一名老工人。
“他究竟是在上班期间出的事还是下班后出的事,我到现在都不清楚。”日前,王女士介绍了事情的发生经过。2020年春节后,由于疫情原因,杨海龙的的单位也按规定停工,但出于对厂区财物安全方面的考虑,公司抽调员工组成巡逻队负责厂区安保巡逻,杨海龙也是巡逻队成员之一,他的上班时间是每天下午4时到午夜12时。2020年3月3日下午3时许,杨海龙照常去了单位,由于小区距离单位并不远,按平时的速度,他会在午夜12点半左右回到家里。但这天却出现了意外,“刚过12点没多久,有人在楼下叫杨海龙,我记得当时看了一下表是12点19分。”王女士说,喊人的是两个人,都是丈夫的同事,说到处找不到杨海龙,打电话也没人接,就问问是不是回家来了。在确认杨海龙未回家后,两人匆匆离开。
丈夫出事了?王女士说,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的她也开始担心,不断拨打丈夫电话也是一直没人接。焦灼中度过了后半夜,清晨6点多,接到丈夫厂里打来的电话,让她去一趟,却没有说杨海龙怎么了。“我到厂里他们就带我去了现场,说是我丈夫在那里从好几米高的电缆桥架上摔下来的,人已经被队拉走,让我去队,当时能看到地上有一摊血。”王瑞华说,此时她已经预感到有大事发生了,赶到队后,民警给她做了笔录,告诉她杨海龙已经死了,是高空坠落摔死的。随后,她被带到殡仪馆见了丈夫一面,“他们把尸袋拉开一点点,我就看了一眼他们就不让看了,好像耳朵里有血。”
事发后医院给出的诊断证明显示,院方于4日6时10分接到120电话,赴现场后检查伤者已无生命体征,诊断意见为多发伤,猝死。而出自遂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的一份证明称,当晚接报后,警方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死者衣着整齐,头西北脚东南仰卧地面,尸僵尸斑已形成,口鼻及两耳外耳道可见血液溢出,枕部右侧可见一挫裂伤,死者体表损伤符合高坠伤特征。
“我老公是在上班期间就找不见了,所以他们后来到我家找。”王瑞华回忆,杨海龙出事的地方是厂区废弃的6万吨脱硫操作室南电缆桥架下,据厂方称该区域是不允许工人随意进去的,杨海龙出现在那里很是奇怪。王女士介绍,厂方的说法是凌晨3点20左右发现了杨海龙躺卧在地,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领导授意报警处理。之后,警方先后两拨民警到达现场勘察,结束后拉走杨海龙。而后4日清晨6点多拨打120处置。
王女士说,丈夫的突然去世令其猝不及防,而来自多方的“盗窃坠亡”说法,让她难以接受,这些说法中就包括现场发现被锯断的电缆,手锯,袋子等物。“但我曾看过公安局勘察现场时拍的现场照片,只看到他躺在地上,旁边没有看到他们说的那些东西。”
“厂里报案说是他偷东西,但是警方调查后没有立案,说是没有犯罪事实发生。”王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来自遂平县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该通知书内容显示,当地警方曾于2020年3月4日接到事发单位王某某有关杨海龙死亡案的控告,但该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依法不予立案。王女士说,这个姓王的就是他丈夫工作单位的安保部负责人,他当晚以盗窃报警的,警方说的没有犯罪事实发生,说的就是没有盗窃事实发生。
据王女士称,在拿到这份警方的结论后,他们曾到公安局报案,希望警方调查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是否有耽误救治的情况发生,但警方未立案,并称此后就是民事关系了,建议他们找厂方协商。
王女士说,他的丈夫在这个单位已经20多年,是正式的员工,还是维修班长,以前也没有过啥前科,人突然死了,居然被怀疑盗窃摔死,她难以相信丈夫会偷厂里东西,也无法接受别人的这种怀疑,“一开始没有人明确说我丈夫偷东西,但包括厂里的人和警方跟我说的话里都带有那样的疑似。”王女士说,因为丈夫下午进场时有人看见,在厂子内有人看见,均证明他是去上班了,但杨海龙离开人们视线是只有一个门岗称他进入废弃区域自称去看看能不能开荒种地,现在人已经死去,他当时究竟是去做什么没人说得清。而就算退一万步说,假设厂方的怀疑有理,丈夫杨海龙已在该厂工作20多年,对厂里的每一个设施应该都很了解,而被怀疑坠落的地方是一个电缆架桥,高度有四五米,但宽度只有一两米,而在一旁不远处就有容易下手又安全的地方,丈夫为啥会选择这么危险的地方去下手,不合常理。
王女士说,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在厂内安保人员3点多在杨海龙出事地点找到他时,不是选择第一时间打120救人,而是先报告上级,然后打110报警,最后在3个小时后的早晨6点多才打了120,“他们说是找到时就发现已经死了,但人命关天啊,他们又不是专业医务人员,怎么随便就确认一个人死了?另外为啥不在第一时间通知家属?”王女士说。
事后,王女士与厂方交涉事件处理,厂方的意见是厂方只能出于人道补助丧葬费等费用,再加上工人捐款,多次交涉无果后,王女士整理材料向当地人社部门递交工伤申请,但认定部门审核后下结论称,杨海龙非工作原因、非工作时间、进入非工作区域内,从已经废弃的A线万吨脱硫操作室门前电缆架桥高空坠落,导致头部挫裂伤,经诊断为多发伤猝死,杨海龙受伤害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属于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就此王女士表示,丈夫杨海龙出事时无人目击或见证,究竟他是去事发区域干什么无人得知,而根据同事们发现不见他身影的时间点判断,他很可能在工作时间内出的事,“他是去值夜巡逻的,也不能排除他发现有人盗窃过去制止遇害。”王女士对工伤认定结果持有异议。
那么事发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曾全程指挥寻找及处置的厂安保部王姓负责人,就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什么原因产生死者盗窃坠亡的怀疑、警方最终因何又出具无事实发生不予立案的结论等问题进行了解,这位负责人确定的表示,他(杨海龙)就是偷东西的,“这是警方认定的!”该负责人称,至于警方最终出具的不予立案的结论是因为人已经死了,就不再立案。而后对记者提出的其他问题,对方均不再作答。
在事发后与厂方的交涉中,死者家属曾录下一段该负责人对当晚情形的讲述,除讲述当晚的寻找情节外,他明确称警方赶到后,他曾提出通知死者家属,但是民警说先等他们勘查完现场再通知。
事发后,当事厂方曾因王女士走信访程序而出具过一份信访处理意见书,其中表述称,当晚值班人员分为多个小组,当事人杨海龙是当晚20时05分开始巡逻,但此时队长即已发现其不在岗,电话也已无法联络到他,直到该小组巡逻结束,杨海龙都没出现,也没有联系到,同事在下班后至杨海龙家寻找未果后,上报保安部负责人,王姓负责人从门岗处了解到,杨海龙一人于3月3日16:20分左右,以开荒种点菜为由进入了生产区。遂组织人员展开寻找,4日凌晨3时06分搜索人员在事发地发现躺在地上的杨海龙,安保部王姓负责人到达现场后大声呼喊杨海龙,但未获回应,王发现杨海龙耳孔、鼻孔血浆已凝固,怀疑杨海龙是在盗窃动力电缆过程中从电缆桥梁高处坠落死亡的,遂向主管领导汇报,上级让拨打110报警,3时35分左右县队、车站镇派出所、法医先后到达现场,法医对杨海龙进行了医学判断称杨海龙无生命边迹象已死亡很久。在勘查现场过程中,王姓负责人拔打120电话急救医生到达现场后再度确诊杨海龙已死亡很久。最终的结论是厂方不存在贻误救人时间的问题,该信访意见书并未就怀疑盗窃问题作出结论。
“很多次交涉中,他们的说法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王女士称,她会继续努力寻找丈夫死亡的,维护丈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