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公布2019年4-8月行政处罚情况。
吴兴分局表示,于2019年6月25日对当事人湖州永久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该单位电线电缆生产线生产过程中配套建设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风机未正常开启使用,导致挤塑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83000(捌万叁仟)元整。
我局于2019年6月25日对当事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现查明,该单位电线电缆生产线生产过程中配套建设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风机未正常开启使用,导致挤塑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83000(捌万叁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