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科林工作室收到多起有关华润·鹿岛万象天地(备案名鹿岛润园)的投诉,业主们称被开发商给忽悠了。
据投诉业主之一李先生反映,当初七都华润·鹿岛润园销售时,宣传该楼盘的停车位分有4种类别,分别是无障碍车位、微型车位、小型机动车车位及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这其中小型机动车车位和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大小类似但是充电车位价格相对普通停车位要贵两万元左右。
业主:我是在2020年9月的样子,在华润房开鹿岛润园买了房子,同时买个车库给自己住方便点。当时去买的时候(销售)明确告诉我们,不买充电桩车库,今后是没办法装充电桩的。新能源车是一个趋势,如果买了新能源车没有充电桩也是不方便的,所以我们想买有充电桩的车位。充电桩车位比一般车位多2万块钱。现在(无论是不是充电车位)大家都可以装(充电桩),你把我2万块钱拿去做什么?我们觉得很冤枉。
李先生告诉记者,购买车位时销售非常明确的告诉业主,不买充电车位以后是无法安装充电桩的。正是这个信息,业主们才决定宁愿多出2万元也要购买充电桩车位,甚至当初很多人还为此舍近求远放弃了自己单元楼下的普通车位。没想到却被开发商狠狠打脸。不久前有业主在微信群里看到华润房开发布了一个《关于明确鹿岛润园小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管理规范的通知》,其中写到普通停车位车主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安装充电桩。业主们说自己并不反对普通车位安装充电桩,只是想退回自己白白多交的2万元。
业主:现在的局面就是你充电桩车位多交了2万块钱,比一般车位多2万块钱,但没有体现出你充电桩车位和普通的车位有什么很大的区别。
针对多位业主的投诉问题,科林工作室记者联系到房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温州润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媒体对接人蒋女士认为车位的设计和建设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开发商:首先一个我们项目当时是根据当时的一个规范和政府的要求,然后在建成的时候是配置了我们电动汽车的一个充电停车位,然后停车位是占建筑配件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的10%,然后这部分停车位在我们销售合同时已经明确了我们的一个交付标准,然后可以看到我们合同的2.2条,第4点里面有一条是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然后我们会预留好安装的条件,但实际不安装充电桩。然后根据图纸设计和合同的一个规定,我们项目会单独给14%的停车位设置独立的一个条件,然后并预留相应的一个电容,然后我们项目也是在2021年的11月29号通过了相关部门的一个综合的验收,然后完成了竣付,然后交付给业主。
预留相应电容是不是意味着这些“充电车位”将来就一定能装上充电桩,该名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应。至于开发商所说的“配置”在李先生眼里也只不过是一个空架子,之前所承诺的电线预先伏埋也根本不存在。
业主:没有充电桩的车位几十个已经装都装好了,他(房开)说普通的车位我当时也预留了10%(可以充电),花了2万块钱买了充电车位,他(房开)给你上面搞个架子,线从你这个车位过来的时候先要挂在这个架子上再到你这个充电桩上,就是一个架子(别的)什么都没有,这还卖我们2万块钱,你怎么说的过去?而且充电车位有这个架子会出现什么问题呢,(普通车位安装充电桩时)也可以从这个架子把充电线接下来。
业主们告诉科林工作室记者,当初华润·鹿岛润园销售时,工作人员非常明确的告诉业主,不买充电车位以后是无法安装充电桩的。正是这个信息,业主们才决定宁愿多花钱也要购买充电桩车位,没想到现在普通车位也是可以安装充电桩的,这样一来就等于花2万元买了“充电”倆字,本质上跟普通车位没啥区别。报道播出后引起公众极大关注,纷纷表示华润在温州的其他楼盘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
关于留言中市民提到的充电桩报装是否有难度的问题,记者向龙湾供电分局龙瑶供电所做了了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安装充电桩的申请流程非常简单,也很便捷,业主们只要准备好新能源购车、行驶证、物业同意的证明等资料就可以了。
龙湾供电分局龙瑶供电所工作人员:其实也不用来我们营业厅(办理),现在我们有个网上国网APP就可以申请,所有业务都是可以在手机上申请的。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去现场查勘的,如果具备装表条件的查勘人员看了之后,后期就会给你装起来的。如果就是说不不符合充电桩的装表条件的,比如说桥架这种设施都没有的,那要跟物业业委会这些先把前期的桥架搭好,后期我们就会把电缆放进去。
至于华润·鹿岛润园的业主们能不能退回多交的车位款,记者专门采访了州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浙江人合律所律师何旸。
何律师:我认为他这个提法本身就是不正确的。从合同订立的意义出发,开发商多收了2万,就要履行相应的义务。而车位充电桩的申报是任何拥有车库的业主在小区电容允许的情况下都可以自行申报的,开发商在合同当中,虽然区别出售了充电桩的车位和普通车位。但是实际上他发挥不了作用,没有预留电容的能力,充电桩车位和普通车位其实没有区别。
何律师:有投诉人提到当时开发商的销售人员说过“不买充电桩的车位今后是无法报装充电桩的”。我不知道这个销售人员是不是真的这么说过,如果情况属实,我认为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他隐瞒了业主可以自行报装的这个信息,目的是促成消费,这种消费方式有可能是涉嫌欺诈的。
记者:开发商的解释是他们已经预埋了一些线路,而业主们说那就只是个空架子,根本不值钱,您觉得业主们多交的钱能退回来吗?
何律师:开发商回复多支出2万元是为业主预设了桥架或者预埋了线路,那问题就来了,桥架或预埋的线万元相匹配,这个也是值得商榷的。如果价格相差太大的话,对消费者来说也显失公平。毕竟消费者花2万不是买电线或者空架子的。事实上,电容量是先到先得,是否能够预留开发商是没有办法承诺的。所以我个人认为差价是可以退的。
到底有多少消费者遭遇类似问题?华润开发商最终将如何处理?科林工作室将开展持续调查,维权律师团在必要的时候也将提供司法帮助。